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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门市生育保险宣传资料

信息来源于:天门在线 发布时间:2013/11/25
一、生育保险参保范围
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。
二、生育保险费的费率
生育保险基金按照“以支定收、收支平衡”的原则征收,用人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,按1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个人不缴费。
三、生育保险基金的主要用途
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:
(1)生育津贴;
(2)生育医疗费补贴;
(3)计划生育手术补贴。
四、生育保险待遇
(一)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,且用人单位足额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。
(二)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,且参加生育保险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。
(三)由定点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符合规定的婴儿出生、死亡或流产证明。
符合生育保险的职工,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津贴:
1、正常生育的,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;难产的,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;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;符合计划生育晚婚、晚育政策的,增加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;
2、妊娠12周流产的,按1个月享受生育津贴;
3、妊娠12周不满28周流(引)产的,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津贴;妊娠满28周流(引)产的,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;
4、参保男职工配偶生育,男职工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享受1个月的护理津贴。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贴。
5、正常分娩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100元,产前门诊检查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;
6、难产、剖腹产的补贴为3200元,妊娠合并症的生育医疗医疗补贴为4000元;
7、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,生育医疗补贴为400元;
8、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的,生育医疗补贴为500元,引产的生育医疗补贴为800元;
9、妊娠满28周引产的,按照正常分娩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享受待遇。
10、放置(取出)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;
11、绝育手术补贴1000元;
12、复通手术补贴 1500元。
备注:生育津贴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。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,按照上年度天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。
例:参保单位职工剖腹产生产一婴儿,享受下列待遇:
1、生育医疗费补贴3200元,产前门诊检查费300元。
2、3个月生育津贴(2199*3=6597元)。
3、符合计划生育晚婚、晚育政策的增加1个半月生育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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